彩礼、家暴、生育、离婚……这些关于婚姻的事,司法解释明确了!
12月30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,就上述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,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明晰。
新的司法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。
属于个人财产
婚前父母帮忙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归夫妻共同所有?
对这一问题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。
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
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返还彩礼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明确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2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
3、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适用前款第二项、第三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认定为虐待
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,将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,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“不”的鲜明价值导向。
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?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明确,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,致使感情确已破裂,一方请求离婚的,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,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。
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意愿
发布会上,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,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中,注重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比如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,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,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,删除原来10周岁的规定等。
改成继父母姓氏吗?
离婚后孩子应该跟谁姓,这个问题常常会引起公众讨论。
而夫妻离婚后,其中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成继父母的姓氏,更容易引起纠纷。
对此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(一)》中明确,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。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,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。
资料图:养老院里的老人们。钟升 摄
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没有进行扶养,提出要分甚至多分遗产。民法典规定,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(一)》中进一步明确,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,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,分配遗产时,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不影响继承生父母遗产
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,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?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(一)》明确,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,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。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,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(一)》明确,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,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。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,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,由其继承人继承;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。